发文标题: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人社发[2016]4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6-2-4
实施时间: 2016-2-4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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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已经制定并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县(市)区,应当自本通知施行后,按照通知要求对原裁量基准进行修改。本裁量基准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执行。
  本通知自2016年2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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