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16]6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3-24
实施时间: 2016-3-24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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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40号)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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