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建设委员会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综[2016]4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3-24
实施时间: 2016-3-2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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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实现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5]6号)规定,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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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