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在浦东新区试行加工贸易合同审批改备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3-29
实施时间: 2016-4-1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21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222号),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将加工贸易合同审批改为备案。现将《上海浦东新区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16年3月29日
  上海浦东新区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快加工贸易审批改革的进程,进一步推动对外......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