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02年度财务会计信用等级年度鉴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03]4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3-4-18
实施时间: 2003-4-18
法规类型: 会计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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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各财税分局:
  根据《上海市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试行办法》(沪财会〔2001〕139号)的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决定,对于已评定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进行2002年度财务会计信用等级年度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会计信用等级年度鉴定(以下简称年鉴)由主管财政机关负责,根据《上海市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试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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