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财企[2015]29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12-11
实施时间: 2015-12-1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阅读人次: 264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支持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的若干政策》(济政办发〔2015〕4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全市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济政发〔2015〕15号)文件精神,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济南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2月11日
  附件:济南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