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59号文件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鲁政发[2016]8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3-24
实施时间: 2016-3-24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610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案件高发频发,涉案领域增多,作案方式花样翻新,部分地区案件集中暴露,并有扩散蔓延趋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