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3-25
实施时间: 2016-3-2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06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范围。为确保我省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实现税制顺利转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纳税人的范围
  从2016年5月1日起,我省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二、时间要求
  从20......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