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快营改增纳税人“一照一码”换照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3-28
实施时间: 2016-3-28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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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配合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进一步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经研究决定,在2016年5月1日之前,加快营改增纳税人“一照一码”换照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换照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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