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对进口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腈纶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4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6-4-1
实施时间: 2016-4-1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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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6年4月2日起对进口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腈纶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6年4月2日起,海关对进口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腈纶(税则号列:55013000、55033000、55063000),除按现行规定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还将区别不同的供货厂商,按照本公告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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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腈纶反倾销保证金征收比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