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发文文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57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12-16
实施时间: 2014-12-16
法规类型: 文件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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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4年11月26日省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王 学 军
  2014年12月16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了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现决定废止《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处罚办法》等21部省政府规章:
  一、《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处罚办法》(1987年8月24日皖政〔1987〕57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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