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行字[2014]1327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14-8-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677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直各单位、各州(市)、县财政局、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部署要求,加强和规范省级党政机关的培训费管理,我们修订了《青海省省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从2014年8月1日起遵照执行。
  请各州(市)财政局参照相关内容,结合实际情况,抓紧修订本地党政机关的培训费管理办法,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附件:
  青海省省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海省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青海省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