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绩字[2014]898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6-12
实施时间: 2014-6-1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156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实现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特制定《青海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6月12日
  青海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财预[2011]550号)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青海省地方性债务统计工作考核指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