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采字[2015]1728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5-9-15
实施时间: 2015-9-15
失效时间: 2020-9-14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644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我们制定了《青海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青海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
  2015年9月15日
  附件
  青海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采购代理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根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