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试行]
发文文号: 财资[2015]4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5-9-10
实施时间: 2015-9-10
法规类型: 全国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12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全国工商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过程中以及脱钩后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