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2-9
实施时间: 2015-2-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166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财社〔2014〕13号)、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鲁财社〔2014〕35号),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字〔2014〕69号),现就我市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共同监督的原则,突出残疾人服务的公共性和公益性,优先设立便于试点实......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