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农业委员会青岛市商务局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企[2015]3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青岛市商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3-2
实施时间: 2015-3-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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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直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区(市)财政局: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设立与运作青岛市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的通知》(青政办字 [2015]10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青岛市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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