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海关关于废止部分深圳海关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海关
发文时间: 2015-11-26
实施时间: 2015-11-26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221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经全面清理,深圳海关决定废止17份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废止深圳海关规范性文件目录
  深圳海关
  2015年11月26日
  附件
  废止深圳海关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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