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资委[2015]43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11-30
实施时间: 2015-11-30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06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直企业:
  为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红线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各市直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是关乎千家万户幸福的大事,是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法规学习、教育培训、奖励激励、应急演练等工作,在本单位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技能常识,倡导安全生......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