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青岛市公安局关于我市部分区域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价费[2016]2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公安局 青岛市物价局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16-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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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物价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青岛市物价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现就我市部分区域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定价区域。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标准由青岛市物价局负责制定,此次整体上不作调整。
  二、划分区域类别。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性停车场区域类别分为三类:一类区域主要指团岛至石老人沿海周边区域;二类区域主要指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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