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人社字[2015]61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5-12-15
实施时间: 2015-12-15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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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发挥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作用,加快家庭服务业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单位关于开展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8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青政办发〔2011〕28号),现就进一步做好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范围
  在青岛市家庭服务业促进会登记的家庭服务机构,组织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到定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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