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3-29
实施时间: 2016-3-2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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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财政厅政策法规处。
  电子邮箱:zjcz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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