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试点实行实名制办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3-29
实施时间: 2016-4-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338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优化纳税服务,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税法遵从,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拟从2016年4月1日起在海珠区国税局、荔湾区国税局、天河区国税局、南沙开发区国税局试点实行实名制办税。
  为落实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促进遵从,通过实名制办税,达到以下目标:一是记录真实有效的相关人员身份及人像信息,以防范因简政放权后纳税人被他人冒用或提供虚假信息办税的风险。二是通过纳税主体授权,保护纳税人真实意愿的表达,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三是在实名办税下,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通知推送服务。四是为进一步简化纳税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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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链接:海珠区国税局关于实行实名制办税通知

       荔湾区国税局关于实行实名制办税通知

       天河区国税局关于实行实名制办税通知

       南沙开发区国税局关于实行实名制办税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