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收取2016年度席位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商所发[2016]70号
发文部门: 大连商品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6-3-24
实施时间: 2016-3-24
法规类型: 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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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根据交易所席位费收取的相关规则及规定,我所将于4月初,通过会员结算准备金账户划扣方式,收取2016年度的席位使用费。席位数以2016年3月31日有效席位数为准。本次集中收取席位费的标准为:场内增加席位每个2万元/年;远程席位自第三远程起(含第三远程)每个1万元/年;所内远程席位每个5000元/年。
  请各会员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核对和清理席位,及时撤销不再使用的席位。会员席位状态的查询、撤销等相关业务应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办理。请各会员单位据此做好席位费缴纳的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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