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办发[2016]1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3-24
实施时间: 2016-3-2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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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4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的管理要求,继续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住房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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