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莆田市内资公司制企业登记管辖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工商企注[2016]5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6-3-18
实施时间: 2016-3-18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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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现对你市内资公司制企业登记管辖作出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下列企业应当由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登记:
  (一)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股50%以上的公司;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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