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
发文文号: 川办发[2016]16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3-17
实施时间: 2016-3-17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522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省先后启动实施了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和综合改革,初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为巩固完善改革成果,解决存在的问题,把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向深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川办发16号附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