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契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2-22
实施时间: 2016-2-22
法规类型: 契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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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抓紧贯彻落实契税 营业优惠政策的通知》(税总办发[2016]32号)要求,自2016年2月22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用契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具体表样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契税纳税申报表 (修订版)的公告解读
  一、《公告》启用申报表(修订版)的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部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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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契税申报表(修订版)》.doc    
2.《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契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的公告》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