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政规字[2016]5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2-6
实施时间: 2016-3-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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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6日
  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专项用于城市道路和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政府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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