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16]22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3-7
实施时间: 2016-3-2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寿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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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人身保险公司:
  为防范风险,促进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以下简称中短存续期产品)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中短存续期产品是指前4个保单年度中任一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账户价值)与累计生存保险金之和超过累计所缴保费,且预期该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不满5年的人身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变额年金保险产品除外。
  二、保险公司总精算师应基于公司经验分析、产品设计目的、销售渠道特点、退保扣费、服务质量等因素综合审慎评估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预期存续时间,并向董事会或管理层提交相关报告,董事会或管理层需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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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发22号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