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暂停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责令限期整改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证监会公告2016年第3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3-11
实施时间: 2016-3-11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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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因在执行审计业务中未能勤勉尽责,分别于2014年2月、2015年11月、2016年2月受到行政处罚[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21号、〔2015〕67号和〔2016〕20号]。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会计监管、强化法律约束”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资本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财政部证监会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财会〔2012〕2号]和《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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