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2015年度氢氟碳化物处置核查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办气候[2016]637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3-11
实施时间: 2016-3-11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82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山东省、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和《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有关工作安排,我委于2015年5月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氢氟碳化物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2015年度氢氟碳化物处置核查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pdf    
2.HCFC-22生产企业名单.pdf    
3.文件提交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