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库[2016]1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3-11
实施时间: 2016-3-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208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各部、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预算单位公务支出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的意见》(苏财库[2016]11号)精神,参照中央财政做法,决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在省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