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3-9
实施时间: 2016-4-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727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经研究,现将我区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毛利率调整如下:
  一、我区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一)开发项目位于南宁市......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