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海关公告2016年第1号
发文文号: 南京海关公告2016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南京海关
发文时间: 2016-1-5
实施时间: 2016-1-8
失效时间: 2017-4-7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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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建立以企业诚信申报为基础的信任管理体系,根据海关总署加工贸易改革试点要求,南京海关决定在部分企业开展企业自核单耗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现将改革试点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企业要求
  适用企业自核单耗管理方式的试点企业除具备加工贸易企业的一般资质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管理类别为一般认证企业(原A类)及以上;
  2.企业采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实现全过程管理;
  3.企业内部管理规范,相关资料完整,自核结果可追溯,原始证明材料保存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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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南京海关公告2017年第2号
发文文号:南京海关公告2017年第2号
发文部门:南京海关
发文时间:2017-4-7
实施时间:20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