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海关公告2015年第2号
发文文号: 成都海关公告2015年第2号
发文部门: 成都海关
发文时间: 2015-3-16
实施时间: 2015-3-20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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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成都空港口岸通关效率,配合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成都海关决定自2015年3月20日起,对由成都空港口岸直接进出境的货物实施放行信息电子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义
  放行信息电子化管理(以下简称电子放行)是指接受申报的口岸海关对报关单等作业单证放行后,取消原有在相关纸质交付/发运凭证上加盖海关放行章的作业环节,改为通过系统向货运监管场所发送电子放行信息,监管场所凭海关电子放行信息对货物进行实货放行或发运的作业模式。其中进口电子放行信息是指货物提运单的海关放行标志,出口电子放行信息是指海关对出口装载舱单准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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