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海关公告2015年第6号
发文文号: 成都海关公告2015年第6号
发文部门: 成都海关
发文时间: 2015-7-9
实施时间: 2015-7-9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阅读人次: 93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推进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含双流园区,以下简称综保区)进出境货物通关便利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现就在综保区实施境外入区货物“先进区、后报关”作业模式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先进区、后报关”是指在综保区境外入区环节,经海关注册登记的综保区内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可以凭进境货物的舱单(包括转关二程舱单)等信息先向海关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综保区“先进区、后报关”业务模式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