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海关关于2016年1月1日起企业年报报送操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1-1
实施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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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2016年1月1日起企业年报报送方式通知如下:
  一、开展《2015年度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报送
  《2015年度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由企业2016年报送)格式已经在系统中发布,2016年1月1日起企业即可通过系统报送年报。企业自行报送的,应登陆“关企合作平台”,网址:http://jcf.chinaport.gov.cn/jcf;企业委托报送的,需要委托预录入机构,由预录入机构通过电子口岸系统填报(具体报送要求详见广州海关公告〔2015〕 2 号)。
  二、对于2015年未报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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