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政办发[2016]15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2-27
实施时间: 2016-2-27
法规类型: 国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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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5年11月25日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促进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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