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创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人社厅发[2016]1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6-1-8
实施时间: 2016-1-8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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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创业功能,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34号),现就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促进就业服务及补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失业保险职业培训补贴
  我省失业保险职业培训补贴,参照就业专项资金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执行。
  失业人员职业培训采取两种形式,由各市自行选择:一是采取定点培训的形式,将职业培训补贴补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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