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煤炭生产经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发改规[2016]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2-24
实施时间: 2016-2-24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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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正确行使煤炭生产经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若干指导意见》(京政法制发[2015]16号),我委制定了《煤炭生产经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煤炭生产经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2月24日
  (联系人:煤炭管理处 戴春明; 联系电话:66415588-055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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