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地方教育附加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货劳[2016]2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3-4
实施时间: 2016-3-4
法规类型: 教育费附加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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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方税务局:
  近日,市人民政府颁布《天津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津政办发[2016]11号),为方便纳税人了解地方教育附加有关政策,市局编制了《征收地方教育附加解读》(见附件)用于宣传使用,《关于做好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地[2011]4号)同时废止。
  请各单位提高服务意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保障征收工作顺利进行,工作中注意搜集纳税人反映的各种问题,关注社会舆情,遇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局并认真研究、妥善解决,确保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附件:征收地方教育附加解读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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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征收地方教育附加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