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工会联合会关于收缴2015年度工会经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会行工[2016]2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1-26
实施时间: 2016-1-26
法规类型: 注协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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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工会:
  根据《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5年度工会经费收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缴范围
  工会会籍关系在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工会联合会的各会计师事务所均需按本通知要求缴纳工会经费。
  二、收缴标准
  按照《云南省总工会办公室严格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云工办发电〔2015〕2号)中对工会经费来源的相关规定,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工会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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