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受理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资质申报的通知[2016]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6-3-3
实施时间: 2016-3-3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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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科合[2008]第025号)精神,从即日起,协会开始受理2016年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资质申报。凡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如实填制《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资质情况表》,并上报相关附件材料。已认定专项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需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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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资质情况表.docx    
2.关于印发《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