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省级政府采购业务收取费用有关问题的函
发文文号: 皖价服函[2016]3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6-2-22
实施时间: 2016-2-2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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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你单位《关于省级政府采购业务收取成本性费用的请示》(合公中心综〔2016〕1号)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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