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15年零售企业贷款贴息补助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商务流通[2015]66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12-4
实施时间: 2015-12-4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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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除厦门外)商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加强全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扶持有潜力、有市场的中小零售企业加快发展,现就开展零售企业贷款贴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贴息对象和标准
  (一)新增企业贴息补助。对2015年新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中型零售企业,按照不高于当年已支付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高成长企业贴息补助。对2015年零售额同比增幅超过全省商品零售额平均增速的中小零售企业,按照不高于当年已支付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助,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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