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三批可复制创新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榕政综[2016]32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2-4
实施时间: 2016-2-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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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福州市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三批可复制创新成果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4日
  福州市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
  第三批可复制创新成果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三批可复制创新成果的通知》(闽政[2016]1号)精神,在我市全面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三批可复制创新成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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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福州市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三批可复制创新成果任务分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