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青政办字[2016]23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2-16
实施时间: 2016-2-1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393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市场在环境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建立排污权有偿取得和环境成本合理负担机制,培育和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发挥市场在环境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环境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治污减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改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