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七批]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6-3-3
实施时间: 2016-3-3
法规类型: 一般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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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完善本所业务规则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的有关规定,在2003年、2005年、2006年、2010年、2013年、2015年先后六次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基础上,本所对成立以来至2016年3月2日期间公布的业务规则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已明令废止、自行失效以及因业务发展不再适用应予废止的业务规则共计30件。现将废止业务规则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七批废止的业务规则目录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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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的公告(第七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