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总发[2016]2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6-2-24
实施时间: 2016-2-24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43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公布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中,涉及取消17项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决定,全面落实取消中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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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国务院决定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涉税17项).doc